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2018年第9号公告)等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美轮星新能源电池检测维护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片区创业园7号楼; 三、建设单位:福州美轮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含签到表);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