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连江县委党校、连江县行政学校迁址新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

2022-5-7 15:07|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480| 评论: 0

摘要: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中共连江县委党校、连江县行政学校迁址新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

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中共连江县委党校、连江县行政学校迁址新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中共连江县委党校、连江县行政学校迁址新建项目地块位于福州市连江县江滨路东侧,丹凤西路南侧,占地面积43236m2,该地块历史功能为农用地、果园及荒地。2019年1月18日该项目取得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连建选字第350122201900002号),该地块拟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高等院校用地(A31)该地块历史功能为农用地、果园及荒地,2020年因中共连江县委党校、连江县行政学校迁址新建项目新建足球场,将西侧约25000m2用地进行填方,填方高度5-6 米,新建成的足球场占地面积约6500m2,其余填方部分未开发,现长满杂草;地块内其余部分为果园及荒地。

    二、调查结论

1、地块污染识别结论

(1)调查过程中收集了场地的自然环境概况、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在收集到资料的基础上,分析了调查区域污染物情况并开展了现场踏勘,重点了解场地现状、场地使用历史及周边区域历史演变等。

(2)地块用地及周边不存在工业企业,并不会对本项目的土壤或地下水构成污染来源。通过对资料的查阅、现场踏勘及对人员访谈,收集地块的使用历史和现状,确定了地 块内无管槽、无危险废物。

(3)根据该地块地勘资料,区域地下水流向总体呈从北向南的趋势,本调查地块上游方向无工业企业,同时地块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也无排放气态污染物的企业,不存在污染物迁移的风险。

2、调查地块资料分析结论

建设单位于2020年委托福州博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中共连江县委党校、连江县行政学校迁址新建项目足球场地块土壤环境分析报告》,对调查地块内回填土方进行土壤环境质量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足球场地块回填土方土壤环境《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 适用表4中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

       3、快筛分析结论

本项目用地为高等院校用地(A31)。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由快筛结果显示,所有土壤样品现场快速监测,有机物总量测定均无较大差异;各快筛点As、Cd、Cu、Pb、Hg、Ni、Co、SbV监测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符合第二类用地限值要求

     4、不确定性分析

本项目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与文件审核和人员访谈等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技术规范中的相关要求,最终得到本项目调查结论。但考虑到现实条件存在不确定因素,因此,有必要对本项目调查结论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1)本次调查期间,已访谈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但由于目前地块内蔬菜种植为散户,早期种植情况已无法追溯,可能对调查结果产生不确定性。

(2)调查工作是基于地块现有条件和现有调查依据进行,本次调查完成后地块发生变化,或调查依据的变更会带来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

(3)由于本次调查所得到的数据是有限的,因受采样点数量、采样点位置、采样深度等因素限制,所获得的污染物空间分布和实际情况会有所偏差。现场快速检测为定性和半定量测试,存在不确定性。

(4)由于季节性气候变化,地块水文地质状况也可能发生一定程度变化,因此,本次调查中采样和检测结果不一定能代表地块所有的环境情况

       5、总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和评估,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及周边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无可能潜在的风险点,另通过回填土方土壤环境质量检测XRF、PID设备现场快速检测,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综合以上结论,中共连江县委党校、连江县行政学校迁址新建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无须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该地块可作为高等院校用地进行进一步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中共连江县委党校

     联 系 人:林先生            话:15880110889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系 人:江工   联系电话:1865076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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