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润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润普新型节能环保塑料管材制造项目(一期)环评公示 ... ...

2022-4-12 21:48|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550| 评论: 0

摘要: 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润普新型节能环保塑料管材制造项目(一期)建设单位:福建润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塑料管材1550t/a。劳动定员:住 ...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润普新型节能环保塑料管材制造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福建润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塑料管材1550t/a。

劳动定员:住厂人员10人,不住厂人员30人,项目不建设员工食堂

工作制度:年工作300天,班制,每班8小时。

工程投资: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二、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西侧最近河流为后路溪(又名花园溪、百丈溪)支流应德溪,应德溪水质现状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属于达标区。

罗源县环境空气质量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项目区域环境噪声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其中厂界东侧环境噪声能够满足4a类标准要求(昼间≤70dB(A),夜间55dB(A)),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

1、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近期本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表1中的旱作标准限值后,用于厂区周边林灌远期生活废水拟经化粪池处理,处理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进一步处理。因此对废水采取处理措施后,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有效。

2、本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投料、切割等环节产生的颗粒物,热熔、注塑、挤出环节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及少量的恶臭气体(以“臭气浓度”表征)。

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进行高空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项目有机废气经收集、活性炭吸附及UV光氧催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本项目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各主要污染排放均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中表4、表9标准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中“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标准限值。

项目恶臭气体产生量极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通过基础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有效降低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程度,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4、厂区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清理,进行袋装化收集,由环卫部门按时收集。

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收集的粉尘经集中收集后,综合回收利用一般固废得到有效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灯管)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固体废物经妥善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总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经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加强管理,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建设有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在该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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