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听取项目所在区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该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现将下宫镇敬老院工程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下宫镇敬老院工程项目地块位于福州市连江县下宫镇大洋村,占地面积约3523m2。根据《连江可门经济区二期下宫片区350122-90-B-57、B-5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可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二、调查内容与结果 通过第一阶段场地调查,得到如下结果: (1)调查过程中收集了地块的自然环境概况、区域地质和水文地质等基础资料。在收集到资料的基础上,分析了调查区域污染物情况并开展了现场踏勘,重点了解地块现状、地块使用历史及周边区域历史演变等。 (2)项目用地及周边主要为农田,调查地块周边企业(单位)并不会对本项目的土壤或地下水构成污染来源。 (3)根据《连江可门经济区二期下宫片区350122-90-B-57、B-59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可知,本次调查地块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三、调查结论 (1)场地污染识别结论 本项目土地规划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项目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相关要求开展地块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本次初步调查得出如下结论: 由快筛结果显示,各快筛点砷、镉、铜、铅、汞、镍、钴、钒和锑浓度均符合《土壤 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限值要求;锰、锌符合《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总铬符合《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 T1415-2014)居住和公共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土壤中VOCs含量目前尚未有明确的标准限值,从快筛结果来看,含量很低。 综上,初步采样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地块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可作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使用。 (2)总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和评估,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本地块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未发现有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发现使用污水灌溉;未发现有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地块上未发现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项目周边可能的污染源为连江可门110kV变电站,变电站运行至今未发生污染泄漏事故,对地块的污染风险较低。 结合XRF、PID设备现场快筛结果,地块重金属镍、汞、铅、铜、镉、砷、总铬、锌、锰、钒、钴、锑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的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 珠江三角洲》(DB44/ T1415-2014)居住和公共用地污染风险筛选值要求。 综合以上结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启动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地块可作为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进行下一步开发利用。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连江县下宫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周枫 联系电话:13799322876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公司 联 系 人:庄隆珑 联系电话:18650397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