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金良针织有限公司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8月13日,福州金良针织有限公司在长乐召开“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金良针织有限公司、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共4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根据《福州金良针织有限公司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指南、《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文件对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金良针织有限公司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项目地处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新村峡梅路7号。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线以及仓库、成品堆放区、危废间、办公楼、宿舍楼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司于2010年9月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原长乐市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11月9日对该项目进行审批。 项目工程建设期为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2011年11月至2021年7月因订单稀缺,生产设备一直处于调试状态,故此期间一直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8月因订单增加,生产工况达到整体验收的要求。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比例1.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聚乙烯绳、有结网生产线以及仓库、成品堆放区、危废间、办公楼、宿舍楼等。 (五)项目变动情况及施工遗留问题 (1)本项目整体基本与环评相符,至验收期为止,与环评期发生了如下变动: 表1 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2)经判断,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如下为判定说明: 1)废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7)三级排放标准,处理后的废水可达潭头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接入市政管网排入潭头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1 中一级 A 标准,低于环评批复要求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7)一级排放标准,故该项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2)增设加热1t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由8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中“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45.5兆瓦)以下的;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使用其他高污染燃料的(高污染燃料指国环规大气[2017]2号《高污染燃料目录》中规定的燃料)”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于项目增设的燃气锅炉总容量低于1t/h(0.7兆瓦),因此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故该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详见表2。 表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摘录
3)工艺设备数量:混料机、织网机、打绳机、塑料挤出机均有增设,但总产能不变,无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变,厂界噪声均达标,故该项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调查,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已完成,生产线和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无遗留环境问题。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产生的废冷却水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经过“隐化池+SBR”工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处理水接入市政管网,纳入潭头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2中的三级标准限值(其中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水质要求),即pH:6~9、BOD5≤300mg/L、COD≤500mg/L、SS≤400mg/L、NH3-N≤45mg/L。 (2)废气 本项目主要从事聚乙烯绳及有结网的生产,聚乙烯的挤出温度约为150℃左右,不超过200℃,没有达到聚乙烯的裂解温度,且项目挤出过程生产设备密闭,基本不产生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中的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塑料挤出车间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2中的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 本项目燃烧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燃烧废气由8m排气筒排放,烟气黑度、NOx、SO2、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机械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时产生的,选用低噪声且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设备噪声声压级在70-75dB(A),经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管理,使得厂界外1m昼间噪声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2类排放限值,即昼间≤60dB,夜间≤50dB。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 本项目职工共40人,25人住厂,年开工300d,不住厂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3kg/人·d计,住厂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按 0.9kg/人·d计,则厂内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 27kg/d,实际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8.1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袋装投放指定地点,然后由环卫部门及时统一清运、处置。 (2)一般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产生的不合格聚乙烯绳和织网过程产生的聚乙烯绳线头,生产性固体废物年产生量为2t/a。这部分固废由生产厂家收集外卖。 (3)危险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2t/a,为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回用于设备润滑。 三、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化粪池出口检测浓度如下:6.51≤PH≤6.83,SS浓度范围为58-77mg/L,BOD5浓度范围为44-48.9mg/L,CODCr浓度范围为178-198mg/L,氨氮浓度范围为6.48-8.35mg/L,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表1中B等级水质控制限值,即pH:6~9、BOD5≤300mg/L、CODCr≤500mg/L、SS≤400mg/L、NH3-N≤45mg/L。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检测数据如下: (1)有组织废气:锅炉废气烟囱出口颗粒物平均浓度为4.1mg/m3,SO2平均浓度<3 mg/m3,NOx 平均浓度为83mg/m3,烟气黑度≤1级,根据检测结果,项目锅炉废气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即颗粒物≤20 mg/m3,二氧化硫浓度≤ 50 mg/m3,氮氧化物浓度≤150 mg/m3,烟气黑度≤ 1 级。 (2)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期间,厂界1○~4○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检测值为0.7 mg/m3;塑料挤出车间5○~7○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检测值为1.37 mg/m3,故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中的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浓度≤ 2.0 mg/m3;塑料挤出车间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中表2中的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即非甲烷总烃浓度≤8.0 mg/m3。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范围为:56~59dB(A),夜间厂界噪声范围为:44~4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排放限值,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验收结论 根据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在建设至竣工期间,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能基本得到控制;该项目的建设基本达到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要求。 五、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议增加环评补充说明项目改扩建后新增1套1t燃气锅炉的使用情况,作为后续总量申请的依据。 3、建议补充危废接收协议。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 2021年8月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