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5日,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马尾区组织召开了《海峡青年交流营地(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海峡青年交流营地(一期)建设项目由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位于福州马尾区琅岐闽江大桥与福州自贸区琅岐片区间,琅岐环岛路西侧,项目占地面积105333.33 m2,约158亩,建筑面积117608.5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647.93 m2,地下建筑面积87080.04 m2,容积率1.095,建筑密度29.9%,绿化率30%。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6年3月委托江西鑫南风环评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峡青年交流营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6月21日通过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榕马开环评[2016] 18号)。 本项目建设期为2016年7月~2021年3月。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未接到环保投诉、违法及行政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环评预估总投资85929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0.6%;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591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56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65%。 (四)验收范围 经现场勘察,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其批复内容基本一致,故此次依照《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峡青年交流营地(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环评批复对海峡青年交流营地(一期)以及所涉及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及运行情况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期的环保设施、主体工程等均与环评报告表中一致,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设有5座化粪池,总容量为210 m3;2座隔油池,总容量为210 m3。各类污水经隔油沉淀池、化粪池预处理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琅岐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目前入住率极低,待顾客大批量入住使用后,产生的燃料废气和油烟废气经厨房配套专用油烟净化器净化后通过厨房所在油烟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排放。地面停车场通过空气扩散稀释,并利用项目区内的绿化树种进行尾气吸收,地下停车库的废气通过加强机械通风,并通过机械排气系统引到室外高于地面2m排放大气,排气筒出口远离人行道;卫生间废气由风管接至竖井楼顶排放;发电机房排放废气产生的烟气经预留的专用排烟井直通屋顶排放。 (三)厂界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水泵等配套设施的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及社会噪声,本项目目前商家入住低,无社会噪声产生。噪声设备如配电房、备用发电机、生活水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置在专用机房内,我司在安装设备时加固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无害化收集,并按指定地点进行收集交环卫部门,垃圾采取即清即运的处理方式,每天至少清运两次;本项目餐饮服务产生的餐厨垃圾,根据《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闽政办〔2013〕45 号)进行管理并委托餐厨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定时清运,妥善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监测期间,顾客入住率极低,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 (2)废气 本项目目前住户未入住,所以无烟气等废气产生,项目运营期饮食油烟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抽油烟机抽至集中烟道后,送至各楼顶高空排放。项目运营期地下车库中机动车产生的废气可集中收集,主要由风机抽送(地下室设置有风机),并经通风竖井于地面绿化带中排放,且排风口远离居民住宅。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验收期间临旧201省道一侧厂界噪声排放范围为昼间:60~61 dB(A),夜间53~54 dB(A);其余厂界噪声排放范围为昼间:45~58dB(A),夜间41~50dB(A),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4类标准(即昼间≤70 dB,夜间≤55 dB)和2类标准(即昼间≤60 dB,夜间≤50 dB)。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目前无住户和商家入住,无生活垃圾、商业垃圾等固体废物的产生。 五、验收结果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基本符合福州市环境保护局(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本项目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按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完成建设项目峻工环保验收后续工作,开展信息公示工作,登录“全国建设项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114.251.10.205)填报相关信息。 六、后续要求 (1)项目应继续加强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间的密闭性。 (3)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环保素质,加强企业内部环保机构管理工作;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性环境污染。 (4)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充项目废水排放污染因子监测,重新核定污染排放达标情况 七、验收人员信息 详见环保竣工验收工作组名单(签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