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7日,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在晋安区召开“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南洋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会,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编制单位)及特邀的 1 位专家共4人,会议成立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专家组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南洋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指南、《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南洋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文件对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代表和专家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对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宦溪镇南洋村污水处理设施地处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南洋村,总投资 150 万元,占地面积约179m2,处理规模为30m3/d,主要处理宦溪镇南洋村,污水收纳范围面积为0.3km2,污水收水量29.5m3/d,服务人口约260人。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表1,主要生产设备见表2。 表1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一览表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我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南洋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2月31日通过福州市晋安生态环境局审批(榕晋环审[2020]27号)。 项目于2020年7月开始建设,2021年2月建设完成。项目调试运行时间自2020年2月至今。由于现阶段宦溪镇南洋村大量人口外出务工,实际常住人口不足260人,导致污水厂实际处理能力远小于设计处理能力,但现阶段污水厂出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均已同步安装到位,运行情况稳定,具备了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条件,因此我单位决定先进行阶段性环保验收,后期待污水厂实际处理能力达到设计处理能力75%以上,再重新进行环保验收。 (三)投资情况 实际总投资15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18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比例78.6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宦溪镇南洋村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工程中厂界内设施,不含接纳污水管道。 (五)项目变动情况及施工遗留问题 本项目整体基本与环评相符,根据现场勘察与周边走访调查,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等施工已完成,各项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无遗留环境问题。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提标改造工程将宦溪镇南洋村污水处理厂原有“格栅+水解酸化池+景观生态人工湿地”工艺改造为“提升格栅-调节池-A2/O+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成品次氯酸钠溶液消毒”的处理工艺。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员工生活污水均由厂内污水管道收集至厂内进水泵房,随进水一起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经收集管网排入污水格栅渠,除去大颗粒的杂物,经格栅渠处理后污水进入调节池,调节池可调节污水水质力量,同时具有同步硝化、反硝化的功能,污水在调节池内充分调节稳定水质后,经提升泵提升至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内,在设备内污水依次经过预脱硝区、厌氧区、缺氧区、好氧区。污水中污染因子被微生物充分降解分解或与水分离。好氧区的混合液通过气提回流装置回流至缺氧区,沉淀区的底部污泥通过气提回流装置回流至预脱硝区。好氧区出水流入沉淀区,通过投加成品PAC溶液后进行固液分离,沉淀池的上清液经过投加的次氯酸钠溶液消毒后达标排放。污泥定期自动外排至污泥池。污水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中的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相关要求,通过尾水绿化管道依着地势高低对附近绿地进行浇洒。 (2)废气 本次提标改造工程厂区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通过在污水处理站的周围,栽有绿植作为隔离带来削减恶臭。 (3)噪声 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项目新增设备噪声主要有风机、泵类等,噪声源强约 60~90dB(A),采用隔声、减震、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污水处理厂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栅渣、污泥、职工生活垃圾。栅渣、污泥外运委托福建绿川或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环境保护设施监测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采用“提升格栅-调节池-A2/O+MB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成品次氯酸钠溶液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绿化管道De100对附近绿地进行灌溉,实现了零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中各污染因子pH、色度、COD、BOD5、TN、氨氮、TP、SS、LAS、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因子均符合《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中的一级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相关要求(即:pH 6~9、COD≤50 mg/L、BOD5≤10 mg/L、TN≤15 mg/L、NH3-N≤5 mg/L、TP≤0.5 mg/L、粪大肠菌群≤103 个/L。 2、废气: 项目产生的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将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构筑物均进行密闭处理,使得一体化处理设备基本密闭;不设置污泥脱水间、污泥堆棚等污泥处理设备,所产生的污泥暂存在储泥池(位于地下),并由污泥车定期抽吸外送处置;构筑物间的空地种植草皮、四季花卉,进一步防止恶臭扩散。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无组织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及甲烷(厂区内最高体积浓度)均可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4 中二级标准。 3、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各机械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厂区种植绿化隔离带。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排放限值。 4、固废: 项目栅渣、污泥外运委托福建绿川或古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该建设项目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九种不得提出验收合格意见的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工程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名单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