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 ...

2021-5-11 16:29|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541| 评论: 0

摘要: 2021年05月10日,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在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召开“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

20210510日,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召开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验收会议的有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福建汇顺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及2位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竣工环保验收组(验收组名单附后)。会议代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环评批复等要求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方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编制单位对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介绍,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赤岭村,租赁利捷石材厂厂房主要从事工艺管焊接、加工,设计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工艺管15000。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办公楼、宿舍楼)、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1911月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426日获得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罗环保评[2020] 12202104月项目主体工程、设备及环保设施基本稳定,但生产线并未达到设计规模,因此进行阶段性验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阶段性验收范围为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高频焊接金属制品制造项目(一期)部分主体工程、和全部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报告、审批部门批复、业主提供资料及现场勘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相比,有所变更,因此进行阶段性验收,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项目原定有四条生产线,目前只有三条生产线,因此根据现有产能进行阶段性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高频焊管生产线中使用的冷却水(皂化液),这部分废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不外排。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量约为0.88t/d,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非限制性绿地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焊接过程产生的烟尘和切割加工过程会产生少量金属粉尘。项目焊前金属待焊表面已处理洁净,几乎不会产生焊接烟尘,且经车间阻拦,自由沉降;项目切割工序产生的切割粉尘由于金属颗粒物质量较重,采用车间阻拦,自由沉降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不同型号的高速高精密度焊管生产线,项目通过采取通过在建筑上采取墙体隔音;安装设备时加固基础,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报废产品、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的金属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皂化液(危险废物类别:HW08)、废皂化液桶(危险废物类别:HW49)和过滤后沾染废皂化液的金属屑(危险废物类别:HW49)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皂化液年产生量为2t,废皂化液桶年产生量约15个,沾染废皂化液的金属屑的年产生量为0.1t,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福建省三明辉润石化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处置。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期间,本项目三级化粪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pH7.01~7.13)、COD20~28mg/L)、BOD54.9~6.8mg/L)、氨氮(7.08~7.86mg/L)、粪大肠菌落均为未检出,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化灌溉水质GB/T25499-2010)表1非限制性绿地标准(即:pH 6~9BOD520 mg/L氨氮20 mg/L,粪大肠菌群200/L

2、废气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颗粒物:0.127~0.404 mg/m3)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

3、噪声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59-6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未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情形,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意见

1项目应加强对废水处理设施的管理,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保证处理、处置措施有效、可行。

3加强环境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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