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良特新能源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线束项目 建设单位:良特新能源科技(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良特新能源科技(福州)有限公司线束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福州台商投资区创业园,租赁福州台商投资区创业园6号标准厂房西侧第四层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占地面积1593m2;年产新能源线束、工业设备线束等40万条。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水环境现状 本项目附近地表水体为起步溪,本评价引用罗源县人民政府公开的《罗源县流域水环境2020年上半年质量通报》(2020年8月4日)中对起步溪断面水质状况数据,根据数据可知,项目周边水域起步溪水质现状可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2002)Ⅳ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属于达标区。 (2)大气环境现状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2021年2月福建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福州市2月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5μg/m3、17μg/m3、44μg/m3和28μg/m3,一氧化碳和臭氧特定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为0.9mg/m3和112μg/m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100%,综合指数2.85。罗源县综合指数为2.32,达标天数比例为1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综上所述,判定本项目所在评价区域为达标区。根据福州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的《罗源县空气质量指数监测结果公示表(2021.4.11)》,罗源县空气质量指数(AQI)为30;其中罗源一中AQ=27;优;罗源环保局AQI=32;优;滨海新城三中AQI=43;优。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先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罗源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基本不会造成影响。 (2)废气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达标排放,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双工位烟尘净化器进行处理。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在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线材、废塑料皮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注塑边角料和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重新回用于生产工序;活性炭用于暂存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区内设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不大。 三、总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地方总体规划要求,选择合理。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区域环境质量基本可达功能区要求,在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种环保措施与对策,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