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百福乐豆制品、面条、白粿食品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岭西路10号3#车间第四层,租用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车间三4楼作为生产场所,项目占地面积3841m2;主要生产豆制品(包括内酯豆腐、老豆腐、豆皮、豆干、素肉)、面条、白粿等食品,其中豆制品6000吨、面条150吨、白粿150吨。劳动定员30人,均不在厂食宿。项目工作制度为单班制,每日生产8h,年生产300天,夜间不生产。建设工期为2021年4月~2021年10月。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水环境现状 根据福州市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闽江竹岐段水环境水质可以达到Ⅳ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属于达标区。 (2)大气环境现状 根据《闽侯县2021年1月空气质量月报》,闽侯县1月份县城空气质量SO2、NO2、PM10、CO、O3、PM2.5等6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的24小时均值(其中O3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水平,空气状况良好,属于达标区。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噪声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贝奇(福建)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经分析,经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得到了大幅度的削减,且排放浓度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类标准规定限值,进而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闽侯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周边水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项目不设食堂,且生产工艺中不涉及油炸工序。蒸汽由福州东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通过管道供能。白粿蒸煮工序产生的水蒸汽经抽风机引至楼顶排放,其余煮浆工序产生的蒸汽均为无组织排放。面条工艺中拆包投料时会产生少量的粉尘,但粉尘量较少且易沉降可忽略不计。综上,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气产生,对周边大气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磨浆机等设备噪声,设备最大噪声值为60~80dB(A)。经预测,该项目建成运营后,场界噪声贡献值51.9-61.8dB,叠加现状噪声值后,场界昼间噪声预测值为58.6-63.1dB,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位于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厂区周边均为工厂,项目周边200m内无敏感点,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南侧距离400m的流洋村,距离较远。故项目建成后对周边居民区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进入营运期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废弃包装材料、豆渣、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本项目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四、总量控制 根据《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号),现有工业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的初始排污权只核定工业废水部分,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暂不需要购买相应的排污权指标:本项目生活污水总量由闽侯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福建侯官海峡环保有限公司)统一控制,项目生产废水中需购买的CODCr总量10.13t/a;NH3-N总量0.10t/a。 五、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经济技术可行。在满足本报告表提出的工程措施前提条件下,并针对污染物产生特点,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废气经采取相应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接受,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工程的建设可以提高区域周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因此本报告认为,在该项目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