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金榕南路城市管理综合体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地点及内容: 金榕南路城市管理综合体位于福仓山区金榕南路,项目总投资15040.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转运站厂房、消防水池以及其附属配套设施,转运站设计处理规模为400t/d。占地面积8065m2,总建筑面积6786.0m2,为中型垃圾转运站。服务范围:金山大道东南侧、金洲南路东侧,南二环路西侧、北侧,横江路南侧、南江滨西大道南侧范围,服务面积约为22.33km2,服务范围内人口约24万人。 二、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上、下风向NH3、H2S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处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相应标准要求;项目所处区域水环境(横江渡河属于城区内河)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三、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 项目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各类冲洗废水,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经收集后直接采用吸污车将其转运至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同时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类标准规定限值后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汇入金山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综上,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营运期生活垃圾的堆置与压缩会产生臭气,主要为H2S、NH3及粉尘,经厂区内的除臭、除尘装置处理后营运期产生的臭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来自垃圾压缩器等设备噪声,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贡献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污泥)同其他垃圾一并运往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场无害化处理;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因此,本项目固废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总结论 金榕南路城市管理综合体选址仓山区金榕南路,处理规模400t/d。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与对策,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