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江棚屋区安置房(西亭康城)项目

2018-5-16 14:55|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800| 评论: 0

我司已委托福建新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基本完成《亭江棚屋区安置房(西亭康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亭江棚屋区安置房(西亭康城)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公示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至2018年5月17日(20个工作日)。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亭江棚屋区安置房(西亭康城)项目地处马尾区亭江镇亭江大道(省外贸学院南侧),为福州市马尾区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居住综合项目。项目新建住宅楼9栋,综合楼1栋,沿街商业2栋。

项目总占地面积67626.3m2,总建筑面积242741.4m2。建设期为20147-20171月。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4年4月16日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亭江棚屋区安置房(西亭康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价涵盖了住宅楼、综合楼、商业店面及其他配套设施等。2014年12月29日该项目通过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编号为榕马开环[2014]监6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33100万元,环保投资709.89万元(运营期4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住宅)、配套工程(配电房等)、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人员未入驻,暂不产生生活废水。项目设有7套化粪池处理设施,单体容积为100m3。规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长安投资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商业及幼儿园未入驻,暂无相应厨房废水产生。项目尚未建设隔油池,公司承诺于项目二次装修时建设。餐饮废水及幼儿园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是柴油发电机废气和餐饮废气。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发电机房位于发电机房位于1#楼、7#楼、10#楼底下一层,采用全封闭式。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停电时运行,排放废气、热气,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经排烟井直通1#楼、7#楼、10#楼顶高空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项目餐饮废气主要由5#、10#厨房产生,油烟废气经厨房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配套管道引至5#、10#楼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三)噪声

根据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噪声污染源主要水泵、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设备均位于地下一层。上层为架空层,项目对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使之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布局合理,对于项目高噪声设备采用了减震控制措施,减轻了设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临新104国道及沈海高速一侧住宅楼(1#、2#、3#、4#)采用综合隔声量33dB(A)的真空玻璃进行隔声处理。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餐饮垃圾以及医疗废物。项目商业未入驻,暂无餐饮垃圾。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住户、商场、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尚未入驻,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投入分类垃圾收集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医疗固废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餐饮垃圾委托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处置。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临亭江大道一侧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标准,即:昼间LAeq≤70dB(A),夜间LAeq≤55dB(A)。其他区域环境噪声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

商业噪声临亭江大道一侧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4类标准,即:昼间LAeq≤70dB(A),夜间LAeq≤55dB(A)。其他商业噪声执行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

2、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为COD、氨氮、SO2、NOX。根据项目的排污特点,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长安投资区污水处理厂。无需总量控制。

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正常生产时,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相关功能区划要求。

2、对地表水、地下水的影响

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长安投资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中三级标准,氨氮的三级排放标准值参考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表 1 中的氨氮最高允许浓度。因此,项目废水对地表水、地下水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临亭江大道一侧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标准,其他区域环境噪声符合2类标准。商业噪声临亭江大道一侧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的4类标准,其他商业噪声符合2类标准。

五、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针对项目情况,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1)项目应继续加强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间的密闭性。

(3)待项目商业入驻,应按环境管理要求另行报备。

(4)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充项目废水排放污染因子监测,重新核定污染排放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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