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福州景宏家具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委托,现进行《年产板式家具4万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板式家具4万套 建设地点及内容: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工业区内3号、4号厂房,租赁厂房面积7752平方米,建设年产板式家具4万套项目。工程总投资2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景宏家具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 电话:13960988544 联系人:陈先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工业区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的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16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罗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的处理。尾水治理达标后排入起步溪,对起步溪的影响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方木、裁切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封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的粉尘及非甲烷总烃气体通过吸尘管、排风管道等收集到脉冲除尘器进行统一处理,处理后的气体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的气体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0kg/h),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厂房外扩50m,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为同类型工业用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无涉及环境敏感性较强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工业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无组织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车间及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空压机、封边机、裁板锯、多排钻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设备经采取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再经墙体屏障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故本项目设备噪声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如木屑、边角料等经分类收集后,可以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给相关单位,不可回收的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27t/a,通过在项目地块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总结论 福州景宏家具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租赁福州兰源工艺品公司位于罗源县起步镇工业区内的3号、4号厂房,租用的厂房面积约为7752m2。 根据前述分析,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与罗源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要求相符,水、大气、声环境符合评价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项目在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其正常运营状态下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重大的污染影响。故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