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鹅鼻商务中心(109#-112#)项目位于福州市宦溪镇鹅鼻村。项目总投资 4764万元,环保投资 476万元,用地面积 2197.57 ㎡,总建筑面积为 3389.7㎡,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 3389.7 ㎡,地下建筑面积为0㎡。项目由主体工程(商业楼)、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等组成。项目建设周期为 2017年 11月-2018 年5 月,项目施工期监理由福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完成。 项目建设4栋商业楼,主要为普通零售和日常百货,不涉及餐饮、KTV 等产生环境影响较大的商业。项目柴油发电机房、水泵房、配电房等配套设施依托鹅鼻商务中心一期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福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于2015 年4月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鹅鼻商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10月16日福州市环境保护局以榕环保评[2015]156 号文对《鹅鼻商务中心》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因鹅鼻商务中心单体建筑较多,所在地形复杂,福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决定将原 4 座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变更为 69 座小型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对此调整,福州世茂新领域置业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7 月委托济南浩宏伟业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鹅鼻商务中心环保措施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补充说明》。2017 年8 月8日福州环境保护局以榕环评验[2017]87 号对《鹅鼻商务中心 A#、B#、C#、1#~108#楼、配套用房及相应地下室项目》做出验收意见。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 4764万元,环保投资 476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由主体工程(商业楼)、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等组成。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 4 座 5m3/d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A2O 处理池+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 1 中的绿化水质标准,用于项目区域内的绿化。 (二)废气 项目柴油发电机、地下车库、公厕依托鹅鼻商务中心一期。项目商业楼主要为普通零售和日常百货,不涉及餐饮、KTV 等产生环境影响较大的商业,因此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 项目依托鹅鼻商务中心一期的水泵房、配电房、柴油发电房等配套设施,项目区域内无高噪声设备,因此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项目在各楼层设有可移动、方便清运的垃圾桶,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垃圾收集间依托鹅鼻商务中心一期。污泥处理、设备调试等污水处理设备维运工作委托上海水平衡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场址边界及敏感点声环境噪声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标准,即:昼间 LAeq≤55dB(A),夜间 LAeq≤45dB(A)。 2、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为 COD、氨氮、SO2、NOX。根据项目的排污特点,项目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A2O 处理池+人工湿地)处理后达到《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 1 中的绿化水质标准,用于项目区域内的绿化,无需总量控制。 四、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后续建议 1.项目应继续加强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配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维护,加强噪声防治措施; 3.待项目入住率达到 75%以上时,应补充项目废水排放污染因子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