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喷射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6-1 14:52|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514| 评论: 0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临时喷射混凝土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临时喷射混凝土拌合站项目

建设地点及内容: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下德村项目占地总面积约为4400m2,建筑面积3825 m2。建设混凝土拌合生产线1条,年拌合5.5m2混凝土;钢筋加工生产线1条,年加工钢筋4000t。工程总投资9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13897989809

联系人:黄院文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马尾镇下德村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16m3/a,项目生活污水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快安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1)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各种设备运行产生的扬尘经定时洒水、运输车辆经采取密闭式运输或采取覆盖措施等后可有效降低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且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项目运营期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烟气管道排放,排放量为0.648kg/a,排放浓度约0.216mg/m3,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即排放浓度≤2.0mg/m3 

项目发电机尾气经烟道后引至屋顶排,尾气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

罐顶粉尘及搅拌工序粉尘分别经喷淋除尘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均可达《福建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2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福建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粉尘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需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及设置施工机械,避免高噪设备集中工作,尽量将高噪设备摆放在距离施工场界较远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距离衰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期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应对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及合理厂区布局等防噪降噪措施,将项目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内。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后再经距离的衰减,对周围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项目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应分类处理,可回收部分尽量回收,不可回收部分统一收集后装运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为沉淀池泥渣、除尘器收集粉尘和职工生活垃圾。项目淀池泥渣定期清理后可委托建材公司外运用于工程建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项目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项目固废得到利用或处置,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五、总结论

综上所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临时喷射混凝土拌合站项目位于马尾区马尾镇下德村,总投资9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建设混凝土拌合生产线1条,年拌合5.5t混凝土;钢筋加工生产线1条,年加工钢筋4000t。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水、大气、噪声、固体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能满足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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