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正荣·御品中央项目地处马尾新区,君竹路以东,上岐路以北,属马尾新城三江口组团马江片区,为正荣(马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商业、居住综合项目。项目分为2个区块,分别为集中式商业区和住宅区块。项目征地6703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4700.3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由10栋高层住宅及相应的配套商业、公建组成。其中3栋33层住宅楼,3栋32层住宅楼,4栋26层商住楼,5栋SOHO公寓楼(9层2栋,11层、19层和21层各1栋),沿街裙楼设置商业店面,18#楼设置集中式商业区,集中商业区设有1-3裙楼,内设大型生鲜超市。 目前仅10栋住宅楼及沿住宅区边界外沿商业店面(1#~3#、5#~11#)、3栋SOHO公寓楼(12#、13#、15#)建设完成。故本次验收仅分析10栋商住楼及沿住宅区边界外沿商业店面、项目南侧3栋SOHO公寓楼的情况。 二、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①废水:本项目营运期的污水主要为入住居民的生活污水及餐饮业、商业废水。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人员未入驻,暂不产生废水。 项目排放的污水根据其性质采用一些局部的处理措施,冲厕污水一律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厨房、餐厅含油废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后与其它污水汇合;上述两类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的三级标准要求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从项目西南侧的上岐路市政接入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纳入青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闽江。地块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共设7个化粪池,分别位于11#楼东北侧(2个,单体容积为100m3)、13#楼南侧(2个,单体容积为100m3)、8#楼西北侧(2个,单体容积为75m3)、15#楼西南侧(1个,单体容积为100m3)。化粪池进行定期清理和管理。设1个隔油池位于13#楼西南侧,单体容积为3m3。 ②废气: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有饮食业油烟废气(位于超市功能楼、综合楼、沿街商业店面)、燃料燃烧废气、车库废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垃圾收集点(间)等。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资料,项目为了满足餐饮区的排烟要求,在每个餐饮区设置排烟竖井接口,并在小区的主楼山墙位置设置饮食业专用排烟竖井,将收集的餐饮油烟通往主楼楼顶高空排放。 发电机房位于9#号楼西侧地下室,采用全封闭式。柴油发电机仅在项目停电时运行,排放废气、热气,机房采用风冷却方式,经排烟井直通9#号楼顶高空排放。同时对内置烟道作好了隔热措施。 项目车辆进出地下停车库期间,怠速工况下排放的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最大,主要污染物有CO、HC化合物以及NOx。项目地下车库排气管道设置避开居民窗户和行人通道,并设置地下车库排气口。 本项目垃圾收集间分别设置在7#楼及2#楼一层,周边为架空绿化,项目垃圾采用日产日清的方式,避免垃圾收集间产生垃圾渗滤液等废液及恶臭给周边空气环境会造成污染。 ③噪声: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餐饮、商业场所及住宅小区的社会活动噪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车辆交通噪声等。 项目区内所有道路一律禁鸣喇叭,减少不必要的噪声污染。高噪声设备如配电房、备用发电机、水泵房等应设置在专用机房内,采取有效的隔声、减震、降噪措施,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医疗废物。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人员未入驻,暂无固体废物产生。项目在各楼层设有可移动、方便清运的垃圾桶。地块内设2间生活垃圾收集间,分别设置在7#楼及2#楼一层,生活垃圾通过各楼垃圾箱收集后采取日产日清的方式。不在收集间内存放,由当地防卫部门清运、处置。 项目餐饮业未入驻,待引入餐饮企业后,应对入驻企业进行环境管理,要求入驻餐饮企业配套有餐饮垃圾收集桶,并分类收集交由相关单位专业处置,不得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合处理。 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固废,废物类别为HW01医疗废物(废物代码851-001-01),收集后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根据现场调查,项目监测期间,因没有居民和商业入驻,没有生活污水产生,化粪池出口水量达不到监测工况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实际情况,本次对废水进行定性判断;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测项目废水排放指标,重新核算废水排放情况。 2、 根据该项目环评及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餐饮、商业场所及住宅小区的社会活动噪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及车辆交通噪声等。 验收监测期间,运营期临建星路一侧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4a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它区域环境噪声符合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要求和建议 (1)项目应继续加强各项环保管理制度,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配电房、发电机房等高噪声设备间的密闭性。 (3)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环保素质,加强企业内部环保机构管理工作;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性环境污染。 (4)待项目入住率达到75%以上时,应补充项目废水排放污染因子监测,重新核定污染排放达标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