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锐洋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雨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2018-8-1 14:45|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575| 评论: 0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福州市长乐区锐洋鞋业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福州市长乐区锐洋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雨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锐洋鞋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双雨鞋

建设地点及内容: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下闸,项目租用的厂房面积约为1195m2,购置了双色雨靴注塑成型机、混色搅拌机、破碎机、针车等各工序所需的设备,建设1条生产线,年产雨靴50万双。该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长乐区锐洋鞋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下闸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运营期主要的污水为职工的生活污水。

因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的管网还未建设完成,故生活污水经项目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村庄的农田灌溉,不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待远期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完成后,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潭头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项目有职工20人,其中4人住在厂中,住厂职工每人每天用水按150L计,则项目生活用水量合计为1.4t/d,即420t/a。生活污水排放系数按80%估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2t/d336t/a

综上,本项目的废水处置措施可行。

2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是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搅拌、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项目搅拌工序会产生废气,因搅拌时加入增塑剂为液体,PVC粉末自身重量较大,搅拌时产生的废气较少,不需单独收集处理,只需加强车间通风即可。项目注塑车间废气经过滤+光催化氧化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产生量较小,经集气罩+115m排气筒可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废气经上述防止措施治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故本评价认为该处理措施可行。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应对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消声、隔声及合理厂区布局等防噪降噪措施,将项目厂界噪声控制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内。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后再经距离的衰减,对周围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生产过程生产固废具体可分为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包装袋

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并设置垃圾收集点用于收集职工日常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定期过来清理外运处理。为了不让垃圾堆放,滋生蚊虫,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一般固废:项目产生边角料、废包装袋等可作为废品外售,其余不可回收利用的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给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项目固废得到利用或处置,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五、总结论

综上所述,项目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首峰村下闸,项目租用的厂房面积约为1195m2,购置了双色雨靴注塑成型机、混色搅拌机、破碎机、针车等各工序所需的设备,建设1条生产线,年产雨靴50万双。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环保投资8.1万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选址与长乐区城市总体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要求相符。项目在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排放的各污染物浓度和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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