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福建创亿竹制品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无醛热塑铆合板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福建创亿竹制品有限公司年产竹制家具2万件 建设地点及内容: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小区威利工业区内内,租赁厂房面积3400m2,建设1条生产线,年产竹制家具2万件。工程投资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创亿竹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小区威利工业城内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20t/a。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进入罗源县城区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汇入起步溪,废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为机加工粉尘、喷漆废气、打磨粉尘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进行排放,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2mg/m3,排放速率为0.004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的要求;项目喷漆工序所产生的VOCS及二甲苯,经“水帘柜+UV光解”净化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2#)进行排放。其中,VOCS的排放速率为0.092kg/h,排放浓度为4.58mg/m3,二甲苯的排放速率为0.036kg/h,排放浓度为1.8mg/m3,符合《福建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要求(试行)》中的限值要求;底漆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1#)进行排放,其颗粒物的排放浓度为0.032mg/m3,排放速率为0.001kg/h,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东侧昼间最大预测值为61.05dB(A),夜间最大预测值为49.48dB(A)。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噪声≤65dB(A),夜间≤55dB(A)),生产设备主要集中北侧,周边200m内没有敏感点。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项目采取的固体处理措施为: ①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机加工边角料、木屑粉尘等分类收集后出售给有关回收部门,废原料空桶由厂家回收;③废漆渣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采取有效措施,项目固废得到利用或处置,不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四、总结论 综上所述,福建省创亿竹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小区威利工业城内,租赁威利农产品有限公司的厂房从事年产竹制家具2万件的生产活动,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水、大气、噪声、固体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能满足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