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中的要求,受福建盈景木业有限公司委托,现进行《盈景木业年产定制家具500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信息公开。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盈景木业年产定制家具5000套 建设地点及内容:福建盈景木业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赤塘B#楼厂房内(起步工业区),租赁福州兰源工艺品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活动(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4)。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租用厂房面积为3042m2,购置马氏手拉锯、马氏下锯、马氏单轴铣、马氏压刨、马氏推台锯、封边机、冷压机等各工序所需设备,建设1条生产线,年产定制家具5000套。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盈景木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桂林村赤塘B#楼厂房内(起步工业区) 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治理措施及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表1的标准,用于周边村庄的农田灌溉,不直接排放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待远期市政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项目生活污水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起步镇污水处理站进行统一处理,废水达标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及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机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及涂胶、热压、封边过程中产生少量的非甲烷总烃。粉尘通过生产设备配套的吸尘软管,厂房四周的排风管道统一收集到中央除尘设备脉冲布袋除尘器中进行处理,非甲烷总烃经集气收集后,与处理后的粉尘一并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出。本项目排放的气体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限值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0kg/h),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围土地利用现状为同类型工业用地,无居民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无涉及环境敏感性较强的项目,故本项目不设卫生防护距离。 综上,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车间及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 (3)噪声防治措施及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东侧昼间最大预测值为58.98dB(A),夜间不生产。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昼间噪声≤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影响结论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项目拟在生产车间内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对于生产固废将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实现生产固废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设置在车间内,有效避开风吹雨淋造成二次污染。本项目拟设置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基本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中的相关要求。机加工工序产生的木皮边角料、木屑以及脉冲袋式除尘设备的粉尘,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外售给相关单位,不可回收的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处理。 ②生活垃圾治理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禁止职工随意丢弃生活垃圾。通过以上措施,可使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可使项目固体废物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污染影响。 四、总结论 综上所述,福建盈景木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起步镇开发区(福州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厂区内),租赁福州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B#楼厂房进行生产活动,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15万元,主要从事定制家具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定制家具5000套。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均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建成后,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要求及监测计划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的水、大气、噪声、固体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能满足区域水、大气、声环境质量目标要求;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