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贵安新天地贵安极限运动中心(一期)项目选址位于连江县潘渡乡东雁村规划的福州贵安东雁文化旅游区内,原由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由于发展需求及后期产业管理,目前已变更为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51598万元,征地面积286178.0m2,建筑占地面积112584.5m2,总建筑面积17382.4m2,计容建筑面积25806.6m2,主要由欢乐村庄、星际区、恐龙区、嘉年华区、梦幻雪山区、古埃及区、儿童区、矿山区、森林漂流区等9个区及入口前区等配套设施组成。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建成竣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4年3月13日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贵安极限运动中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价内容涵盖了主体工程、公用辅助设施等。项目于2015年3月9日通过了连江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编号为连环审[2015]5号。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额51598万元,,其中,施工期环保投资352万元,运营期环保投资215万元,施工期环保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0.4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验收部分包括贵安极限运动中心(一期)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公辅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进行对比,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度,地块内共设化粪池10座,化粪池各座处理能力均为30m3/d。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水上娱乐设施的排水及生活污水,项目砂滤器反冲洗水、飞舟冲浪水池定期污水及人工湖定期更换水,通过毛发过滤器过滤后,排入雨水系统,经市政雨水管网通过重力流泄入月亮湖;森林漂流水池定期清污水,通过毛发过滤器过滤后,用于项目区内绿化。项目公厕废水、生活污水等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商铺产生的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并入化粪池,最终和生活污水等一起纳入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项目餐饮商店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商店自备的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排烟管道外排;项目在1#配电房中设置1台备用发电机,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尾气经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屋顶进行排放;本项目共设置8间公厕,在公厕内设置通风口进行排气换气,定时对其进行清理。通过以上对废气的处理措施,减小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设备噪声及社会噪声。项目对设备采取综合降噪的措施,减小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空间较广,游客噪声传递至项目边界影响值很低,对边界及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毛发过滤器残渣、废抹布等。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用来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专职保洁人员进行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毛发过滤残渣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备维护、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抹布经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项目设置一个医疗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目前并没有药品存放,平时摆放的仅有担架及轮椅,对游客进行溺水急救等。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污水排放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项目回用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 (2)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边界噪声执行 GB3096-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中东、北、南三侧执行 4 类区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200m内各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数值符合《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 五、验收结论 根据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在建设至竣工期间,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产生的废水、噪声、固废能基本得到控制;该项目的建设基本达到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要求。 六、后续要求 (1)项目要严格按照审批部门要求的审批功能使用 (2)完善企业自查报告。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 (3)按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