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贵安新天地水上运动中心(一、二期)项目位于连江县潘渡乡东雁村规划的福州贵安东雁文化旅游区核心组团内,原由福建欢乐天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由于发展需求及后期产业管理,目前已变更为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经营。项目投资1.8亿元,征地面积134290m2,总建筑面积11723.1m2,一期主要建设入口服务区、冲浪区、水上极限区、家庭水上区等部分;二期主要由金字塔、淋浴用房、公厕等组成。项目于2012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7月建成竣工。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3年3月22日委托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贵安新天地水上运动中心(一、二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评价内容涵盖了主体工程、公用辅助设施等。2014年12月29日该项目通过了连江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编号为连环审[2014]16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8亿元,其中,运营期环保投资为205万元,运营期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本次验收部分包括水上运动中心(一、二期)项目的主体工程、公用辅助设施等以及在其园区内的1栋办公楼、1栋员工宿舍楼及其相应的公辅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进行对比,项目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制,水上娱乐设施水池更换水水质较为清洁,经毛发过滤器处理后排入雨水管,不纳入污水排放系统。纳入项目污水排放系统的有: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公厕、淋浴区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经毛发过滤器处理后的砂滤器反冲洗废水。 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在区内建设9座化粪池,污水处理总量为591.32m3/d。项目水上娱乐设施水池更换池水经毛发过滤器处理后由雨水管网排入月亮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南侧道路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备用柴油发电机置于2#配电房内,仅在停电时运行,产生的废气由排烟管排至屋顶进行排放;项目设置6间公厕,公厕产生的臭气通过设置的通风口进行散风通气;项目使用三氯异氰尿酸片剂进行消毒,消毒过程基本在夜间闭园时,氯气释放量为微量,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项目餐饮商店产生的油烟废气经商店自备的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排烟管道外排。 (三)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设备噪声及社会噪声。项目对设备采取综合降噪的措施,减小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空间较广,游客噪声传递至项目边界影响值很低,对边界及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毛发过滤器残渣、废抹布等。项目内设置垃圾收集桶用来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专职保洁人员进行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毛发过滤残渣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设备维护、检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抹布经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理;项目设置一个医疗服务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目前并没有药品存放,平时摆放的仅有担架及轮椅,对游客进行溺水急救等。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1)废水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污水排放水质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边界噪声执行 GB3096-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其中东、西、南三侧执行 4 类区排放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200m内各敏感点的噪声监测数值符合《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LAeq≤60dB(A),夜间LAeq≤50dB(A)。 五、验收结论 根据监测及环境管理检查结果可知:该项目在建设至竣工期间,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验收期间,产生的废水、噪声、固废能基本得到控制;该项目的建设基本达到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面的要求。 六、后续要求 (1)项目要严格按照审批部门要求的审批功能使用 (2)完善企业自查报告。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 (3)按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