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吨水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18-8-30 14:40| 发布者: 新时代环保| 查看: 874| 评论: 0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福州美佳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内,建设年产200吨水产品加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的设计产能为年加工200吨水产品项目由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环保工程等组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6月委托烟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120日通过罗源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额为5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额为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200吨水产品加工项目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勘察,项目无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的生产废水经厂区内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标准后,排入起步溪;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排放。

(二)废气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少量的烧烤油烟及生产车间的臭气烧烤车间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由排气筒排放。

)噪声

根据现场勘察及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制冷机组、空调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使设备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对设备进行基础的隔振减噪等措施来减小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固废、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等。生产固废主要有下脚料、包装废物等,下脚料的产生量约为90t/a,包装废物产生量约为0.04t/a下脚料可作为鱼饲料加工厂的原料,其在厂区内单独冷冻处置,达到三到四吨后由王国良上门收购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1.20t/a委托松山镇泥田村村民魏建国运走,用于村中田地灌溉及果树施肥。项目日常产生的生活垃圾约为3.3t/a,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项目无组织臭气的排放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GB14554-93表1中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即恶臭排放浓度≤ 20(无量纲);项目无组织颗粒物的排饭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即颗粒物≤1.0 mg/m3

(二)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LAeq65dB(A夜间LAeq55dB(A

(三)废水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项目废水的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即pH 6~9,COD150mg/L,BOD530mg/L,SS150mg/L,氨氮25mg/L,动植物油15mg/L。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主要污染控制指标为COD、氨氮,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内设置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后,排入起步溪,本项目COD排放量为0.603/年,氨氮排放量为0.0318/年。本项目已通过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获得排污权交易凭证,购买总量为COD0.68/年,氨氮0.11/年,可满足本项目的排污情况。

、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审批意见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后续要求

(1) 完善企业自查报告。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管理。

(2) 按规范完善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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