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0万m3/d,尾水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本次验收建设内容包括改造现状构筑物和新增构筑物两个部分。现状构筑物改造工程内容:①将原有的接触氧化池改造为厌氧/缺氧池;②改造现状初沉池;③改造现状污泥浓缩池和脱水机房;④改造紫外线消毒池;新增构筑物工程内容:①新建鼓风机房及配电房及控制室;②新建好氧池;③新建二沉池;④新建高密度澄清池1座;⑤新建纤维转盘滤池1座。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8年1月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周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3月20日通过了周宁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额1819.30万元,运营期环保投资额约30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额的1.89%。 (四)验收范围 设计日处理污水1万m3/d,出水水质可以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2-2002)一级A排放标准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工程实际建设与环评阶段对比,厌氧池更换2台新推流器,缺氧池新增6台推流器,紫外线消毒池新增1个排架,更换所有旧灯管,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厂区内产生的生活污水与通过管道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经过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排放东洋溪。 (2)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厂及泵站在运营期间将产生恶臭污染。泵站的恶臭来源于污水的提升和格栅上留下的固废,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来源于污水、污泥中有机物的分解、发酵过程中散发的化学物质,臭味的主要发生位置有:泵站(含格栅)及厌氧/缺氧池(含污泥区)。 根据厂区环境以及恶臭的产生环节和源强特点,本项目对恶臭治理控制应归纳起来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项目在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对H2S、NH3-N、臭气浓度进行定期监测,同时对污泥加强管理,清运污泥时使用全封闭的环保车辆,定时清洗隔栅所截留的固废,并做好及时清运工作。 ②污水处理厂厂区在污水输送、污水生化工艺处理过程中,采用密闭管道和淹没式进出水(泥),以减少污水(泥)恶臭污染物气味向空气中散发。 ③在污水处理厂内构筑物区、污泥生产区周围均设置绿化隔离带,在项目四周及厂区内空地植树及种植花草形成多层防护林带,美化环境,净化空气,将恶臭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④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为以恶臭源边界外100m的范围内,在此范围内未规划建设居住区,控制好厂界周围土地利用性质。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风机、污水提升泵、污泥泵、污泥脱水机等,项目具体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主要设备、机房采用隔声、减震、吸声、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 ②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栅渣、沉砂、污泥以及生产人员的生活垃圾,其中栅渣、沉砂、污泥均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栅渣、沉砂、以及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后可纳入周宁县环卫部门进行及时清运、统一处置。 ②污泥经重力浓缩+带式脱水工艺脱水后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由专车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提标改造后,尾水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硫化氢、氨、臭气厂界浓度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二级标准,甲烷厂区最高体积浓度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的二级标准。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东南侧靠近在建的纵三线一侧35米内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点位4▲),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 验收监测期间,污泥含水率均小于60%,符合批复中要求即污泥经重力浓缩+带式脱水工艺脱水后含水率降至60%以下,后由专车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敏感水体东洋溪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因此项目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水体影响不大。 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硫化氢、氨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SO2、NO2、PM10、PM2.5符合GB3096-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因此项目无组织废气经绿化隔离带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项目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为减轻运输车辆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机动车驾驶人员经过噪声敏感区地段限制车速,禁止鸣笛,尽量避免夜间运输,因此对外界造成的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经妥善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同时,验收专家组也提出了几点建议: (1)建议公司进一步加强各环保处理设施日常的运行管理、维护,从多种渠道入手确保污染物的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废水的事故性排放。 (2)建设单位应继续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定期对本项目的生产排污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以对项目排污及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有效监控。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周宁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