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远大汽车4S店选址于连江县国优路19 号,从事汽车展示、销售以及配套的维修、保养,总经营面积1000m2(其中汽车展示厅面积400m2,汽车美容车间面积200m2,机修车间面积200m2,钣金喷漆车间100m2,客户休息区100m2),年汽车保养200 辆,汽车美容800 辆,汽车维修200 辆。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连江县远大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 年3 月委托苏州合巨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远大汽车4S 店》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6 月3 日连江县环境保护局以连环审表[2018]22 号对《远大汽车4S 店》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项目于2018 年6 月开始建设,2018 年8 月竣工。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远大汽车4S 店机修车间、喷漆车间等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评、批复及现场勘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发生了以下变更,但均不属于重大变更。 (1)人员增加:由于项目生产需要,员工数由原环评中9 人增至13 人。 (2)设备数量变更:项目增设了2 台空压机,一用一备。 (3)水蜡使用:项目车辆美容过程中需要使用水蜡,环评报告表未写明水蜡的使用量,经建设单位核实,项目水蜡的使用量为80kg/a。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洗车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江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设有4m3 化粪池1 座,3m3 隔油池1 座、5m3 沉淀池1 座。 (二)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项目三苯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焊接采用CO2 保护焊,通过车间机械通风无组织排放。打磨使用吸尘打磨机,经吸附净化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汽车试行、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定期维护等综合降噪措施进行防治。 (四)固体废物 项目含油废抹布和含油废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与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零件经挑拣后部分回原厂,部分和废轮胎一起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废机油和废油桶由尤溪县鑫辉润滑油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漆桶(为空桶,建设单位不往内装存任何物质)由供应商回收,废活性炭由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洗车和地面冲洗水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沉淀池)出口所监测的各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 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化粪池出口所监测的各污染物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氨氮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 类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喷烤漆、焊接及打磨工序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二)环保设施去除率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沉淀池)对SS 的去除效率在84.0%—85.2%,对氨氮的去除效率在1.40%—1.61%,对化学需氧量的去除效率在8.70%—13.4%,对生化需氧量的去除效率在17.0%—23.0%,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去除效率在3.56%—3.61%,对总磷的去除效率在5.91%—17.5%,对石油类的去除效率在74.4%—75.6%。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治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验收监测期间,离项目最近的住宅星景湾小区5号楼205住宅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 类标准。 六、验收结论 经现场检查、审阅有关资料和认真讨论后,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较好的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各项环保措施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落实。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后续意见 1、项目应继续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维护,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治理; 3、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 |